为什么重用引用程序集中的类型
我正在按照说明为我的项目添加一个服务引用,默认情况下,勾选了“引用程序集中的重用类型”。
如果我将它放开,我会在标签等控件上发出含糊不清的警告,我现在必须完全声明。
如果我解决它,警告消失。
我的问题是:
我为什么要重用类型?
这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不使用它,有什么问题?
我知道我回答迟了两年,但...
1-为了避免有两个具有相同名称,类型等的类
2-这意味着,如果同时控制服务器代码和客户端代码和限定在一个单独的组件中的datacontract类(和在客户端代码添加引用它),则SvcUtil工具不会产生新的类,而是将重新使用您用于服务器的已经定义的类。
3-通常没有,如果你1)不控制服务器代码或2)指定完整的命名空间的一切。 如果您在服务器和客户端代码的解决方案中使用同一个解决方案,则可能会得到不明确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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