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使用过GPL库来编写非

在阅读文章“iPhone应用程序开发实用法律指南”时,我在评论标题为“动态链接”和“GPL”的信息中感到疑惑。

法律界对于“动态链接” - 与“GPL许可证”有关的“衍生工作”问题存在反对意见; 美国法院也没有明确裁决这个问题。

因此,为避免可能的混淆,在有明确的法律先例之前,以下实践点已从文章中删除。

练习点

为了避免无意中将您的专有软件“感染”GPL许可证的“病毒”效应,产品在运行时应该“动态链接”到开源组件,以便您的专有代码和开放源代码不被视为一项受GPL许可限制的工作,如果开放源代码组件是“静态链接”,这将是合法结果。

通过Google搜索,我发现对于非GPL软件是否可以合法静态链接或动态链接到GPL库有不同的观点。 维基百科对它们进行了简要概述。

我知道这不是律师的地方,所以我只是很有趣,你有没有使用过GPL库来编写非GPL软件?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3248823/legal-question-about-the-gpl-license-net-dlls/3249001#3249001举例说明了如何在非GPL应用程序中“使用”GPL库(这是提供给其他人)通过动态链接。 我认为这与你将要得到的差不多。


不,我没有。 尽管在法庭上未经检验,FSF声称即使是动态链接到GPL许可的图书馆也构成衍生工作。

但是,除了法律问题之外,我认为这是一个道德问题。 大多数作者在GPL下发布一个库(或其他软件)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希望从使用他们的代码中受益的其他人以相同的方式发布他们的代码。 换句话说,我希望用户尊重我编写的软件的许可证,所以我应该反过来尊重他人编写的软件许可证。 如果我不想遵守GPL的精神,我可以自由使用另一家拥有与我自己的兼容许可条款的图书馆。

(当然,我已经链接并修改了GPL许可的内部使用的库和软件,但没关系--GPL明确规定,如果您不分发您的工作,则许可条款不适用于您。 )


虽然我没有真正阅读过,但我敢肯定,版权法并没有提及任何关于链接的内容......它只是一种运行软件的机制,并不能确定某件事是否是衍生作品。

链接地址: http://www.djcxy.com/p/79481.html

上一篇: Have you ever used GPL library for writing non

下一篇: GPL and GPLv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