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LGPL许可
我的应用程序使用2个库(未修改)。 第一个是GPL,第二个是LGPL。 这意味着我的应用程序需要在GPL和LGPL下发布,因为这两个库都将随我的应用程序一起发货。 没关系。 现在,应用程序公开了插件基础结构,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为它编写插件。 插件将无法直接与文本开头提到的2个库进行通信,因为他们不知道应用程序后面是什么。 插件不会随应用程序一起提供。 用户可以通过应用程序从开放/公共插件列表中选择他们想要安装的插件。
问题:
是这样的可能吗?
谢谢。
是一场热门辩论。 具体而言,如果程序提供的API用于转发呼叫,则插件基本上在逻辑上取决于所述库,因此有些人认为插件受GPL约束。 至少必须合理地确定,所述插件可以“自己”/“独立”地运行,并且不依赖于代码 - 从法律角度而不是技术角度。 很难制定,IANAL等等,最好的做法是不要呆在灰色地带; 更好的发布代码:比律师更便宜,也让用户开心。
如果所述插件合理独立于所使用的库(请参阅第1点),则可以选择您喜欢的任何许可证。
你不能真实地阻止某人为你的程序编写一个与非freebeer服务接口的插件。 您可以通过使用诸如数字签名等技术措施来阻止用户使用这些插件,但这也会影响到freebeer服务和freefreedom代码作者的作者。
你正在做一些毫无准备的假设。
例如,你认为你的应用程序必须是LPGL许可的,因为它的一个库是。 这是不真实的。 如果您的应用程序是GPL许可的,则可以使用LPGL库。 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GPL许可证实际上是LGPL的超集。
GPL也不是病毒。 GPL库的版权所有者不能要求您将GPL强加于第三方插件。 (他可以要求你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布你自己的插件,而GPL则没有。被封装为插件但功能类似于强制库的库是一个灰色区域。)
所以,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是的,保持这些插件可选,界面定义良好。 Q3。 你不能,真的。 许多国家在版权法中都有例外情况,限制版权法在用于限制互操作性时的范围。 由于所描述的插件正好是为了实现您的程序与其Web服务之间的互操作性而存在的,因此版权法将受到限制。 其次,这在全球范围内适用,GPL许可证禁止您对您的计划施加限制。 因此它不能拒绝这样的商业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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